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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政学院环境法省重点学科两项研究成果获有关领导批示
【发布日期: 2013-09-02】 【来源:法政学院
】 【作者:】 【编辑:杜春华】 【点击量:】
近日,我校法政学院环境法学科两位教师的研究成果获得浙江省有关领导的批示肯定。
环境法学科陈海嵩老师的研究报告——《推进浙江省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的对策与建议》,获得了浙江省委副书记、省政法委书记王辉忠的批示肯定,并转发有关部门进行深入研究。该研究报告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浙江省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推进我省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的总体思路,并从立法、执法、司法多个层面予以展开,具有较大的创新性。据了解,该报告在今年浙江省法学会和我校共同举办的第2期“浙江青年法学沙龙”上,经过与会人员的深入讨论,最终撰写完成。
另一研究成果是孙洪坤教授主持的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程序研究—以14个案例为分析样本》(12YD23Z),该项目也是经过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最终形成了《关于检察机关通过参与环境公益诉讼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和《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程序建议稿》,受到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的批示好评。陈云龙指出:“该课题在实证调研和理论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检察机关参与环保公益诉讼的原则、范围和具体程序,其中有关民事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方面的建议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对于完善检察机关参与环保公益诉讼机制具有积极意义”。
(法政学院 蓝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