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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上报人选公示
【发布日期: 2008-05-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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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祝军、童再康同志经单位推荐,组织审查,专家评审和省级有关部门研究,拟上报为2008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人选,现予以公示,征求所在单位干部、群众意见。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人事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5月20日起到5月26日止,共7天。
四、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处室: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地址:杭州市省府大院2号楼 邮编:310025 举报电话(传真):0571-87052533
人事处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