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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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1-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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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下达200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的通知》(浙财教字[2008]272号)文件精神,现将补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我校2008-2009学年备案的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补贴标准:每生每月40元,补贴时间为5个月(秋季学期),小计200元/生。
三、补贴款发放方式:
校计财处在寒假前将补助款一次性打入学生的个人银行卡内,届时请学院通知学生本人查收。
学生处
二00九年一月五日